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每逢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总要专门看望慰问干部群众。从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到乡村振兴广阔新天地,从受灾困难群众的新居所到百姓购置年货的街道、超市,从历史文化古城到少数民族村寨,总书记同基层干部群众拉家常、迎新春、话未来,心系民生冷暖、情牵万家灯火,充分彰显了“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为民情怀。
从实地调研到视频连线,变化的是形式,不变的是爱民初心。人民领袖的心始终同全国各族人民的心连在一起。此次通过视频连线,习近平总书记了解了黑龙江、福建、新疆、河南、北京、四川多地基层运行情况,与医务人员、老年朋友、企业员工、商户等亲切交流,对疫情防控、养老、春运、乡村振兴等作出重要指示。深切的牵挂、谆谆的嘱托,令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深受鼓舞,为我们奋进新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新的一年,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好局、起好步。要落实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进一步扩充医疗资源,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着力做好重症救治的应对准备,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确保农村地区平稳转段,群众平安过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全力做好煤电油气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提升保通保畅能力,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要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困难,回应养老、医疗等方面的诉求,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把惠及百姓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蓝图绘就号角响,正是大展宏图时。癸卯兔年将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抖擞精神,脚踏实地、久久为功,齐心协力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大作为、更大收获。
央视评论员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