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保险纷纷下架,抗原阳性不给赔,怎么办?****** 编者按: 这里是民生调查局,见人所未见,调查民生之变。关注你想关注的、你没关注的,调查你想看的、未看到的。
中新网12月15日电 (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人“阳”了,保险赔付款却很难拿到。最近抗原检测新冠阳性的北京姑娘普普(化名),正在为保险赔付一事发愁。
不只是普普,不少新冠阳性患者也遇到类似经历:原本以为已经买了新冠保险,可以安心等待赔付,如今却发现赔付环节麻烦重重。而新冠康复的人在听到“阳性一次,终身拒保”的传闻后,也开始担心未来还能不能买重疾险、医疗险。
资料图:抗原检测阳性。抗原检测新冠阳性不给理赔
今年3月份,普普在某平台上购买了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保障内容显示,新冠病毒确诊津贴2万元,新冠病毒住院津贴6千元,新冠集中隔离津贴2800元等。
13日晚间,普普在家里自测抗原时发现阳性,于是拨打保险电话进行沟通。“理赔员说需要医院开具的核酸证明和写明轻症、重症还是无症状的确诊证明,以及胸透、血常规等各类材料原件,都要进行邮寄。”普普告诉中新财经记者,“但我不清楚现在阳性该怎么去医院开证明,听说好多医院都不给开。”
普普在网上看到有人说“只是阳性不赔付,必须CT显示有肺部感染才能赔付”,这让她愈发担心,“今天(14日)我又给理赔员打电话,但没打通。”
有医生诊断证明也无法进行理赔
在广东生活的小琳(化名)即使拿到了医生的诊断证明,也无法进行理赔。
据小琳讲述,年初购买了国泰出行保,里面包含新冠肺炎确诊津贴。最近新冠阳性后去申请理赔,并上传了核酸、抗原阳性及医生诊断证明等材料,但却遭遇拒赔,理由是“不符合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新型确诊标准,现有材料不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普通/重型)。”
“就是必须由医生开具‘确诊新冠肺炎’字样的诊断书才属于确诊。”小琳向记者表示,“但我让医生开具时,医生明确回复我,开的诊断书都是有固定的模式和根据上级要求来写的,不能这么开,这也就形成了闭环。”
“之后我跟保险公司沟通时说,医生无法开这种证明,而且国家卫健委最新方案都称阳性为首要标准,但他们说需要结合CT、血液进一步检查符合标准才行,还让我问卫健委能不能开证明。”这让小琳直吐槽,“这么拖下去,等我病好了,他们要的证明材料我可能也无法提供了,他们也就不用赔了。”
截图自黑猫投诉。不只是普普、小琳,记者注意到,在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上,“新冠险”相关的投诉有近两千条。银保监会发布数据显示,二季度涉及新冠疫情隔离相关保险等财产险其他保险纠纷投诉有2434件,占财产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24.22%。
理赔成功者:法院起诉,庭外和解
“最近我发了一个帖子,说自己新冠确诊保险终于赔付了,有几百个人问我是怎么理赔成功的。”星星(化名)向记者感叹,困在赔付申请环节的人真多。
在上海生活的星星今年4月份感染了新冠,随后经历了曲折的理赔过程,“最终是去法院起诉,然后庭外和解。”
在已有成功理赔经验的星星看来,“投保人想要理赔成功,还是需要材料完备,病状符合理赔条件,如果目前不好拿到材料,可以先和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诉讼。”
不过星星也说,“现实中很难协商,很多人没有保险代理,保险公司能赖一个是一个。”
“新冠险”纷纷下架
在保险产品“大家族”里,“新冠险”算是新险种。
此前,为满足市场需求,保险公司纷纷上线新冠保险产品,凭借投保便捷和保费低廉的优势,新冠隔离保险在各大平台销量暴增,成为互联网保险市场上的“网红产品”。后来,受疫情变化、监管趋严等一系列因素驱使,新冠隔离保险产品发展进入“冷静期”。
近日,星星发现,“疫情平稳的时候全都是‘新冠险’,现在又开始全网下架。”
中新财经记者14日登录某平台,已搜索不到太平“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众安“疫情隔离津贴险”、“众安爱无忧防疫保障”等热门“新冠险”。
在支付宝平台,记者搜到“疫安心·防疫保”,但提示称“不保障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另一款“无忧保综合意外险”包含新冠肺炎身故,保额为25万元。
截图自支付宝平台。至于小琳提到的国泰出行保,记者注意到,目前支付宝平台上的国泰产险新的“公共交通出行保”里只包含特定传染病身故,保额为50万元。
对于近期“新冠险”纷纷下架的现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向中新财经记者表示,“主要是现在疫情防控措施放宽,‘新冠险’风险激增,保险公司‘避险’所致。”
“很多公司推出的‘新冠险’很便宜,理赔条件也很宽松,但在理赔上出现了不少问题。”一位保险从业人士告诉记者,“‘新冠险’下架一方面是因为精算不合理,保险公司赔钱,另一方面是因为监管上清理了一部分。”
新冠阳性后不能再买重疾险?
最近,保险圈有传闻称,新冠阳性后无法再购买医疗健康险。据媒体报道,有保险代理人员表示,“只要核酸阳性一次,客户终身拒保”“如果得了新冠,重疾险直接拒保”,极力推荐要在“阳性”之前,配置好重疾险、医疗险等健康险。真实情况是否是这样?
“还是要分情况看,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影响不大,痊愈后符合相关条件就能购买,如果是重症,可能会有影响。”前述保险从业人士表示。
王国军也认为,新冠阳性时风险增大,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选择暂时不签单,但“阳转阴”后应该不会拒保。
14日,记者在支付宝平台上分别选了一款重疾险和一款百万医疗险,在投保过程中,并未遇到新冠阳性无法投保方面的限制。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亦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快设计开发价格普惠、适宜人群广泛的新冠病毒传染病相关责任险种,保障新冠病毒导致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风险。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向媒体表示,未来国家政策导向会要求保险覆盖更多人群。因此,即使新冠阳性患者有些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状况,随着保险的发展,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保险产品可以满足其投保需求。(完)
国家体育总局:举办高危险体育赛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 中新网2月3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通知全文如下: 一、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准确把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 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录》,将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并对纳入《目录》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以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附加条件的,该项目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均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于有附加条件的,符合该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也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条件之外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 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对象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赛事活动的组织者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二、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 (三)关于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从提高赛事活动规范性、专业性、安全性角度出发,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由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是一项新制度,目前国家对于《目录》中赛事活动涉及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尚无相应或健全的职业标准。为此,涉及这些赛事活动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及程序》(以下简称《许可条件》)明确应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规定为标准。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公示制度,将符合《许可条件》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尚难提供具体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作出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资格或资质要求的承诺,并在赛事活动举办前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许可条件》明确提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场地、器材和设施,并形成说明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明确不符合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场地、器材和设施标准和要求。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许可条件》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涉及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性意见。 (五)关于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于海拔、天气、地形等自然环境复杂,对于安全保障条件有较高要求,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特点和《许可条件》要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按照《办法》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在申请时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关于实地核查工作 《体育法》以及《办法》均明确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这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必经程序。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但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一同前往,委托费用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承担。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 涉及器材、设施等场地布置环节具体事项,可结合赛事活动实际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核查方式,既要确保相应要求落实到位,又要有利于赛事活动的举办。 三、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 (七)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 《体育法》明确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抓紧研究制定省、地市、区县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建立配套制度规定,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八)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体育法》规定,会同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对于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当积极争取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工作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范围,也可以依法委托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加强与同级工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九)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体育法》以及《办法》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如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既涉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权利与责任,更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应依法依规实施许可,避免因许可行为不当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当和违法行为。 (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和新制定的《目录》已经正式发布。体育总局将把贯彻落实《体育法》及其配套规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体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项学习,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基层负责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尤其要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参与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相关主体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认识,明晰相关政策,保护自身权益。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机构设立、人员充实、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支持。 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体育总局联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